懷孕期間如不幸患上乳癌,媽媽和胎兒的健康都是慎重的考慮因素,故醫生將根據患者的懷孕階段而制定不同的治療方針。
懷孕第一個階段
(0-12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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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第二個階段
(13-27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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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第二個階段
(28-40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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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患者可以餵哺母乳嗎?
- 接受全乳房切除患者的患側並不能生產人奶
- 接受過局部乳房切除及術後電療的患者患側有機會整個乳房或局部乳房的母乳分泌受影響
- 然而另一側的乳房跟一般媽媽一樣可以生產母乳和進行母乳餵哺
乳癌患者完成治療後什麼時候可以再計劃生育?
- 生育計畫應視乎患者乳癌期數及病情進展
- 一般早期患者按需要完成了化療、荷爾蒙治療或標靶治療後,只要患者病情穩定,並已經完成術後輔助治療和全部全身性治療,便可以跟一般女性一樣準備再次生育
- 注意治療完成後的定期檢查非常重要,有意生育的患者應諮詢主診醫生的建議
以上醫學資訊由麥可琪外科專科醫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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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可琪外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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